1962年3月15日,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,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,即安全消费的权利、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、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。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,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,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、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、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,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。因此,国际消费者权益日(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' Rights),定于每年的3月15日。
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, 并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。
2018年,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主题是“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”。
陕西鹏翔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来秉承“感恩、诚信、务实、创新”的经营理念,专注于有机茶的种植、加工和销售,公司董事长段成鹏先生也多次被评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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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5,我们为诚信代言!